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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暴誣警抹黑 大律師公會劣跡斑斑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2-20

【1·30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高仁、海芯葆、吳子硯、龔學鳴 報道:香港大律師公會新一屆主席夏博義上任以來,不斷狂言要修改香港國安法。港澳辦發言人昨日狠批夏博義想極力阻擋香港國安法開啟的撥亂反正進程,挑戰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把香港的高度自治變成完全自治,對抗中央對香港的管治,呼籲法律界人士認清夏博義之流的險惡用心。


大律師公會現任主席夏博義(網絡圖片)


中聯辦發言人指出,夏博義的言論完全背離專業操守和職業良知,完全喪失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充分暴露了個人的狂妄無知,強調絕不允許一些政棍和團體披着「專業」外衣從事亂港禍港行徑。



港澳辦:夏博義意欲何為?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29日表示,近日,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換成了夏博義。夏博義一上任就接二連三大放厥詞,叫囂要修訂香港國安法,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矛頭直指中央。夏博義的狂妄自大、傲慢無知令人瞠目,引來內地和香港民眾一片斥責。人們不禁要問:夏博義意欲何為?


發言人指出,夏博義高談闊論的不是法律而是政治,這與他的政治面目十分相符。他仇視中國共產黨,長期散布抹黑攻擊中國的言論;他宣稱「港獨」可以公開討論;他以英籍身份之便勾連外國勢力干涉香港事務;他對抗議示威有着異乎尋常的濃厚興趣並以多種方式推波助瀾。看看夏博義過往的行跡,再聽聽他近日的言論,夏博義的政治立場和政治用心就一目了然了,那就是想極力阻擋香港國安法開啟的撥亂反正進程,挑戰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把香港的高度自治變成完全自治,對抗中央對香港的管治。


發言人表示,近年來,在少數反中亂港分子的騎劫下,香港大律師公會已經偏離了一個專業團體應有的行為規範,政治化勢頭日益加劇。現在以夏博義為代表的居心叵測之徒更將大律師公會往錯誤的方向狠推了一把。必須再次指出,「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不容觸碰,任何人、任何組織都不要心存幻想,以為在「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上玩火而可以不受懲罰。我們希望更多講是非、有良知、護法治、負責任的法律界人士認清夏博義之流的險惡用心,香港的法律話語體系任由其操控的局面已經成為過時的老黃曆,現在是時候撥亂反正、正本清源了。



中聯辦:堅決維護特區憲制秩序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發言人29日發表談話,批駁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發表的謬論,並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不容挑戰,香港的憲制秩序必須堅決維護。


發言人指出,上個星期剛剛當選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主席的椅子還沒坐熱,就忙不迭地發表謬論,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叫囂要特區政府修改香港國安法,公然為「港獨」分子叫屈張目。其言論完全背離專業操守和職業良知,完全喪失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既充分暴露了個人的狂妄無知,也將把大律師公會進一步拖下深淵,已經激起包括法律界人士在內的香港社會各界的憤怒。必須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不容挑戰,香港的憲制秩序必須堅決維護。


發言人指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其中一個重要內涵是: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全國性法律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特區,是不容置疑的神聖權力。作為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不可能不懂得這樣的法律常識,在任何一個主權國家,國家安全都屬於中央事權。當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出現制度漏洞、社會穩定和市民福祉受到嚴重危害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完全正當、非常必要,權威不容挑戰。這些道理,既是「一國兩制」原則的題中之義,也已成為香港社會的共識。


發言人說,香港國安法實施半年來,街頭暴力不再肆虐,社會秩序恢復正常,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市民安寧得到保障。事實證明,香港國安法是維護香港整體利益和市民根本福祉的定海神針。夏博義濫用大律師公會主席身份,在基本事實和法律原則上誤導民眾,居心何在?公然將全國人大常委會視為「威脅」,更是在赤裸裸地挑戰基本法所確定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底線。


事實證明,香港國安法是維護香港整體利益和市民根本福祉的定海神針。(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大律師公會淪縱暴政治工具


發言人表示,大律師公會作為一個法律專業團體,理應自覺崇尚和維護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公平正義,但過去三年來,該會在事關「一國兩制」、事關香港特區重大憲制性法律問題上,常有失法律專業人士應有的公正理性,在政治化的道路上愈走愈遠。「修例風波」期間,大律師公會不僅對極端恐怖暴力犯罪視而不見,反而顛倒黑白,將矛頭指向特區政府和香港警方,淪為縱暴煽暴的政治工具。如今竟發展到堂堂公會主席公然發表踐踏法治原則、挑戰憲制秩序的言論。


發言人說,一個專業團體,如此以法治之名肆意玷污、踐踏法治,完全背離其章程中「要竭力維護社會公義而非任何政治立場」的規定,不僅令廣大香港市民震驚和失望,也必將把大律師公會拖向深淵,為其帶來災難性後果。人們不禁要問,照這樣下去,大律師公會還能承擔起法律賦予其的責任嗎?我們注意到,大律師公會內部也有不少人士不認同、不支持其偏頗立場和激進言行,相信更多有良知、有責任的法律界人士會深思「政治化」「攬炒化」的惡果。


發言人強調,我們絕不允許一些政棍和團體披着「專業」外衣從事亂港禍港行徑。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憲制秩序必須得到堅定維護,香港國安法必須得到堅決執行,香港的繁榮穩定、長治久安必須得到堅強保障。歷史已多次證明,凡逆大勢而行,必將走向絕路。



夏博義籌組亂港組織 團體收NED近1500萬撥款


本月22日起接任新一屆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現年68歲,從小在英國接受教育,1976年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後,於1993年來港執業,2006年成為資深大律師。他在上世紀90年代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成立「香港人權監察」,並成為首任主席。


2002年11月,夏博義以「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身份公然反對香港政府對實施香港基本法第23條發表的諮詢文件和立場。夏聲稱,23條諮詢文件極為不妥,其中很多侵犯人權和基本自由之處,並與時任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前往歐洲,游說歐盟和英國政要反對特區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甚至還要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耐人尋味的是,「香港人權監察」長期接受來自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撥款。該組織早在1995年起收受NED撥款,由1995年到2013年合共收受NED高達1482萬港元,直至2013年被傳媒揭發收NED資助,才轉趨低調。


夏博義(網絡圖片


為多名攬炒派任辯護律師


自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夏博義曾多次肆意抨擊。去年7月,他在《蘋果日報》評論香港國安法,質疑香港國安法保障個人自由的條文與第20條分裂國家罪有衝突。他聲稱,有人因藏有「港獨」旗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捕,情況令人憂慮,因為表達意見是基本人權,即使相關意見不是政權樂見的。


夏博義當選新一屆大律師公會主席後更加肆無忌憚,竟稱國安法是恥辱(a disgrace),其設計是為了奪走香港自由,引進內地制度,這和所謂的維護公共秩序沒有一點關係,還聲稱要與特區政府探討修改國安法條文。

另外,夏博義還是多名攬炒派的辯護律師,包括涉及2019年非法集結案的社民連吳文遠、被指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等。


大律師公會政治攬炒玷污法治


香港大律師公會一直自詡「法治守護者」,然而在過去數年,大律師公會對暴徒圍攻立法會、衝擊警署、毆打旅客及記者、對市民行私刑等暴行視而不見,未有譴責之餘,反而多次發表聲明質疑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號稱「專業團體」的大律師公會,不僅沒有秉持中立客觀的態度,反而屢次顛倒黑白,誤導公眾,令本港各界質疑其只是披着「專業」外衣的政治組織。


前年黑暴肆虐香港,大律師公會一直採取迴避的態度,甚至無視暴徒的暴力行徑。當年7月1日,大批暴徒衝擊立法會大樓,但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對暴力行為輕描淡寫,只提及個別人士已干犯了不同的刑事罪行,反指政府若然拒絕與公眾就重大及迫切的議題對話,是違背法治精神的行徑云云。去年1月13日,當時的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在2020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竟聲稱大部分被捕者品格良好,律政司不一定要檢控。


戴啟思(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副主席怒斥公會「可恥」


針對大律師公會對暴力的沉默,時任公會副主席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在2019年10月以「大律師公會一直可恥地對示威者暴力和其支持者沉默」為題在報章撰文,強調身為大律師必須對示威者的暴力予以譴責,但公會對於示威者的暴力「可恥地保持沉默」,「我的看法已大大遠離公會,難以留下。」蔡維邦最終辭任公會副主席。


資深大律師蔡維邦(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無視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


另一方面,大律師公會多番無視中央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2019年11月18日,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禁止蒙面規例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翌日評論該判詞並不符合基本法,並表示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判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公會即聲稱法工委的說法是「錯誤的」。


此外,2020年11月12日,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稱,特區政府依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於2020年11月11日宣布取消四名立法會議員資格,繞過了基本法第79條的規定不屬正當程序,此舉嚴重損害法律必須明確的原則。


大律師公會還多次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去年五月,全國人大在兩會期間審議關於制定國安法的議案之時,大律師公會就發聲明稱,全國人大常委會無權以基本法第18條的機制將香港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當國安法出台後,大律師公會又發聲明稱,憂慮香港國安法侵蝕高度自治,損害司法獨立及港人基本自由權利,亦擔心法例容許部分案件在內地審訊,難以確保被告權利及獲得公平審訊云云。


大律師公會的高度政治化,令其專業性備受質疑,近年本港法律界及政界人士紛紛批評該公會「政治掛帥」,有失專業,已淪為不折不扣的政治組織。


大律師公會 劣跡斑斑


縱暴誣警


●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大樓被暴徒衝擊,但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對暴力行為輕描淡寫,只提及個別人士已干犯不同刑事罪行,反稱政府若拒絕與公眾就重大及迫切的議題對話,是違背法治精神的行徑。


●2020年1月13日,當時持續大半年的黑暴仍未平息,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卻在2020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稱,大部分被捕者品格良好,律政司不一定要檢控。


●一批暴徒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灣仔一帶肆意堵路、縱火,有路過律師被暴徒毆打受傷。大律師趙振寰稱,大律師公會執委會竟讚暴力分子為「和平示威者」,卻污衊警方在執法中運用的合理武力為「暴力」。




誤導公眾


●2019年11月19日,對於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禁止蒙面規例不符合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指該判詞不符合基本法,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判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大律師公會隨即聲稱法工委的說法是「錯誤的」。


●2020年11月12日,特區政府依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取消四名攬炒派立法會議員資格,大律師公會卻稱,有關做法繞過了基本法第79條的規定不屬正當程序,嚴重損害法律必須明確的原則。


抹黑國安法


●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出台後,大律師公會發聲明稱,憂慮香港國安法侵蝕高度自治,損害司法獨立及港人基本自由權利,亦擔心法例容許部分案件在內地審訊,難以確保被告權利及獲得公平審訊。


●2021年1月,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聲稱,國安法是恥辱,其設計是為了奪走香港自由,引進內地制度,這和所謂的維護公共秩序沒有一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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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高仁、海芯葆、吳子硯、龔學鳴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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